9月12日金融一线消息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州中心支公司因虚列费用、利用保险代理人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,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罚款47万元。
曾超(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)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州中心支公司虚列费用、利用保险代理人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事项负有责任,被警告并处罚款12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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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王馨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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